一日攻坚见实效!永靖县法院成功执结强制腾退、拆除铁门两案
为持续攻坚执行难题,维护生效裁判权威,保障公共资源与群众合法权益,10月13日,永靖县法院统筹力量、周密部署,一日内依法执结两起案件,完成公租房强制腾退、巷道铁门强制拆除工作,以刚性执行守护民生底线。
腾退公租房,收回保障性住房资源
案情回顾:本案为一起租赁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吴某平经申请后承租公租房一套,并与申请执行人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了《永靖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租期届满后,吴某平拒不腾退并继续占有使用该公租房,拒缴占用期间房租,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县住建局将吴某平诉至永靖县法院。诉讼过程中,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永靖县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吴某平未按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县住建局遂向永靖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吴某平联系无果。为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局依法张贴腾退公告,限期自行腾退无果后,永靖县法院决定依法对其房屋进行强制腾退。为保障公租房资源及时回收,执行局周密制定强制执行预案,明确人员分工、现场处置流程,邀请检察院、住建局、社区工作人员见证执行过程。



执行现场,工作人员对房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全程录音录像,固定执行证据,并将属于租户的物品全部搬离现场,集中统一放置到指定地方,由被执行人按规定领取。房屋腾空完毕后,现场将房屋移交县住建局,顺利完成本次公租房强制腾退。
拆除巷道铁门,打通邻里“堵心路”
案情回顾:本案为一起相邻通行纠纷。申请执行人罗某强与被执行人罗某成系邻里关系,双方因琐事纠纷产生积怨,罗某成便在双方共用巷道内安装铁门,致使罗某强通行不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矛盾持续激化。罗某强向永靖县法院起诉,永靖县法院判决罗某成限期拆除巷道内自行安装的铁门并恢复原状。判决书生效后,罗某成未按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罗某强遂向永靖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罗某成联系,耐心讲解相邻权相关法律规定,劝导其自行拆除铁门,化解邻里矛盾,罗某成承诺7日内拆除,但期限届满后罗某成一直未能履行,永靖县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拆除其在巷道内自行安装的铁门。



执行当日,执行团队提前做好现场警戒、安全保障工作,并邀请检察院、乡镇工作人员见证执行过程,在全程留痕、规范操作下,工作人员对巷道内铁门实施强制拆除,清理现场障碍物,巷道恢复原有通行状态,案件当场执结。
下一步,永靖县法院将持续加大涉民生、涉公共资源案件执行力度,紧盯腾退、拆除等执行难点,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兼顾法理与情理,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 2026-10-14半夏货款久未付,法庭调解促履约
- 2026-10-13从“一纸调解”到“一本产权证”——张掖山丹法院以“法院+”联动机制推动家事纠纷实质化解
- 2026-10-13诉前多元解纷,温情化解未成年人损害纠纷
- 2026-10-13一场场地租赁风波 解开企业履约难题
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
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