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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货款久未付,法庭调解促履约

2026-10-14 10:33 来源:西和县法院

  10月12日,西和县人民法院石峡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半夏药材收购款的买卖合同纠纷,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5000元,剩余款项分期支付,以高效司法化解涉半夏产业欠款难题,为半夏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原告胡某长期从事半夏种植与销售。2021年,经人介绍将自家收获的2696.5公斤半夏卖给从事半夏收购业务的被告任某。双方约定单价71元/公斤,货款合计191451元。在货物交付后,任某以“暂时没钱”为由,承诺半个月后支付,到期后任某并未打款。此后三年间,胡某多次催要,任某仅于2024年出具欠条,承诺2024年5月前还清,仅支付68000元后便再次推脱,自2025年起胡某无法联系到任某。2026年,无奈的胡某将任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

  “我这么大年纪,辛辛苦苦种出来的药材拿去给对方收购,钱却要不回来……”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意识到,此案不仅标的额较大,更涉及西和县特色产业——半夏种植业。直接判决走执行程序可能会影响半夏销售商经营信誉,也会延长种植方回款时限。对此法官迅速联系双方,组织调解。

  “你们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口头约定、收货凭证、欠条等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欠条’不是‘空头支票’,承诺分期付款更需守信。”

  调解时,承办法官首先向被告明确其付款义务和债权债务关系,阐明其拖欠货款已构成违约,需承担剩余货款及诉讼费用。再从情理角度进行劝说,请被告体谅原告年近花甲且赚钱不易,在珍惜过往合作情谊的基础上履行自身付款义务。经过耐心疏导,双方僵持的局面终于打破。被告任某当场支付5000元,并就剩余款项与原告胡某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近年来西和县人民法院立足全县半夏产业发展,积极打造“半夏法庭”等品牌,做深做实涉半夏产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心用情护航半夏产业健康发展。西和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全县半夏特色产业发展司法需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效化解涉半夏产业各类纠纷,全力为半夏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坚实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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