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退赃3万元,7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失而复得”
“您好,请问是xx吗?我是山丹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您领取退赔款...”
“我不需要了,你留着吧!”
“骗子,我没什么好骗的了!”
......
随着“嘟嘟嘟...”的声音,电话再一次被挂断,这是刑庭干警被当成“骗子”的第N次。
原来,朱某某等五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生效后,被告人朱某某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3万元。收到退赔款后,山丹法院立即开展退赔工作。在联系被害人办理领款手续过程中,因曾经遭受过诈骗,被害人对陌生外地来电具有极强的防备心,办案法官在联系过程中屡屡受挫,使得退赔工作开展困难。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刑庭干警多次耐心细致与被害人电话联系,并通过邮寄领款通知单、向被害人所在地派出所邮寄公函等方式终于联系到了7位被害人,并取得对方的信任。因被害人均为外省居民,便通过云法庭核实被害人身份信息并办理退款事宜,最终,7位被害人均向山丹法院邮寄了领款材料,领回了属于自己的部分经济损失。
群众利益无小事,山丹法院始终履行司法为民的承诺,注重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引导电信、网络诈骗被告人退赃,最大限度地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用有力量有温度的司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近年来,诈骗案件高发,手段层出不穷,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广大群众要提高防骗意识,切勿轻信陌生人,避免成为诈骗案件的被害人。
- 2024-01-05金昌中院:藏獒伤人惹纠纷 法院调解止纷争
- 2024-01-05只是收购“废品”怎被判刑?
- 2024-01-04未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彩礼是否应当返还?
- 2024-01-03提交虚假证据?罚!白银中院出具首份司法惩戒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