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5天,榆中县人民法院对蔡某某等2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公开庭审顺利结束!
11月20日下午六点,审判长手中的法槌落下,榆中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蔡某某等20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庭审顺利结束。从16日到20日,此次庭审共历时5天,近60小时。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榆中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社会影响力大,关注度高,为保障此次庭审的顺利进行,榆中法院提前制定了庭审预案,从疫情防控、警力部署、人员分工、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并于11月13日召开了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明确了争议焦点、整理了相关证据,解决了有关程序性问题,保障了庭审的集中、高效进行。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以来,被告人蔡某某等20人长期盘踞榆中县城,以民间借贷之名,与被害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在催收债务时,以摆场造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跟踪贴靠、非法拘禁、暴力威胁、强行霸占财物、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暴力、软暴力手段讨要债务,大肆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抢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被告蔡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蔡某甲等7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许某某等10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合议庭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庭审,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全面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关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方面的意见。根据法庭调查阶段审查的事实,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本案焦点进行了陈述和辩论,20名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
本案将择期宣判。
2020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榆中县人民法院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在不断巩固斗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部署打好打赢收官战具体工作,确保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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