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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会战】金昌中院:成功执行首起涉商标权纠纷案件

2018-06-28 11:25 来源:金昌中院

百日会战行动 打响执行难攻坚战

  “甘肃某生物科技公司与湖南某科技公司涉商标权纠纷案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成功办理了过户转让手续!”金昌中院执行局局长陈兴昆在中国商标大楼前,激动的给案件主办人、市中院院长周永祥电话汇报案情进展。“好,正是法院的担当作为使涉知识产权案圆满执结,尽最大努力保护了债权人权益。”周永祥如释重负的说。

  对商标权强制执行,对法院来说是一项新领域新类型财产权的执行,也是金昌中院首次执行涉及商标权纠纷的案件,该类案件的执行涉及商标权的评估、拍卖,对关联商标的一并移转和处置,执行较为复杂。如何准确适用法律并顺利执行,对执行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案的成功执结,也为法院类似案件执行提供了遵循和先例。

  案情回顾:

  2018年1月,金昌中院受理某银行与甘肃某生物科技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因被执行人甘肃某生物科技公司身负五六起案件,借款总计高达四亿多元,社会影响较大,院党组高度重视,决定由院长周永祥包案主办。

  为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办案法官们深入研究,多次分析研判,查找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却毫无进展。就在案件陷入僵局之时,周永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还登记有18个注册商标,他提出:“被执行人现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但名下注册的18个商标具有财产价值。我们可以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利用网络司法拍卖,将公司已经注册的18个著名商标进行拍卖,这些商标已为大众所知,且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可以通过网络拍卖后,用以清偿债务。”大家纷纷表示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重拳出击

  就在法院紧锣密鼓准备对商标进行网拍时,办案法官发现在国家商标局对外发布的信息中,被执行人所有的18个注册商标已被其原法定代表人李某私自以零价格转让给湖南某科技公司,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周永祥指出必须将这18个注册商标“要”回来。在周密谋划执行方案后,第一时间指派执行干警专程前往湖南、北京办理这个“与众不同”的商标过户执行案。金昌中院的执行工作至此跨入由执行“有形资产”过渡到“无形资产”领域。

  6月17日晚,执行干警在到达湖南长沙后,就开始商议如何找到湖南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做好思想工作让其配合执行。第二天一早,按照事先查找的地址顺利找到湖南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后,经过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几番说服,湖南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终于在“法院已告知你方所有利害关系及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威慑下同意协助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后,由湖南某科技公司将该18个商标直接变更登记给申请人所有。

  6月19日早,执行干警到达北京工商总局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变更登记事宜。当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在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顺利完成原属甘肃某生物科技公司的18个注册商标过户手续。中午时分,烈日当头,遥望着巍峨挺立的工商总局大楼,执行干警们虽然汗流浃背,但是心中却有阵阵微风吹过,无比畅快。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百日会战”已进入攻坚关键时期,金昌中院执行法官积极探索新领域,勇闯深水区,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坚决打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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