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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这6人下落不明“躲猫猫”,举报财产线索

2026-08-18 11:46 来源:宁县人民法院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甘1026执悬13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录平与被执行人张亚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亚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 ,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亚宁,男,1975年7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宁县和盛镇吴家村一组。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619750715****。

  凡向本院举报张亚宁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张亚宁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张亚宁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23403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 19119915595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甘1026执悬13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宁县元虎饲料店与被执行人苏九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苏九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 ,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苏九三,男,1988年7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宁县春荣镇苏城村四组。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619880714****。

  凡向本院举报苏九三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苏九三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苏九三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0823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 18109347368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甘1026执悬13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翠萍与被执行人王长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长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 ,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长宁,男,1981年3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宁县焦村镇高尉村。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619810317****。

  凡向本院举报王长宁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王长宁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王长宁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70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 19119915595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甘1026执悬13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虎尚义与被执行人杨祎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祎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 ,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祎峰,男,1996年8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宁县瓦斜乡瓦斜村西组。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619960828****。

  凡向本院举报杨祎峰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杨祎峰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杨祎峰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20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 19119915595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甘1026执悬13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李建民与被执行人刘飞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 ,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飞,男,1987年9月28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宁县焦村镇玉村村二组85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619870928****。

  凡向本院举报刘飞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刘飞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刘飞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755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0301 19119915585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甘1026执悬13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谢生仓与被执行人武红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武红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 ,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武红宁,男,1967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宁县春荣镇新庄村马堡组026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619671010****。

  凡向本院举报武红宁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武红宁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武红宁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4612 19119915612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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