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执行,甘肃6男子上悬赏名单,举报有奖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甘1026执悬12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鹏飞与被执行人苏照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苏照敏故意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 ,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苏照敏,男,汉族,生于1974年8月28日,住甘肃省宁县春荣镇苏城村四组,农民。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619740828****。
凡向本院举报苏照敏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苏照敏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苏照敏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55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 18109347368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甘1026执悬12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雷恒俊与被执行人范盼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范盼盼故意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 ,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范盼盼,男,汉族,职工,生于1985年7月13日,住甘肃省宁县新宁镇宁州大道8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619850713****。
凡向本院举报范盼盼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范盼盼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范盼盼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 18109347368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甘1026执悬12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红伟与被执行人王怀林借款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怀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 ,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怀林,男,1963年4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宁县太昌镇青牛村二组。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619630415****。
凡向本院举报王怀林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王怀林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王怀林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40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 18109347368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甘1026执悬12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拴钧与被执行人宋书明借款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宋书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下落不明,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 ,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宋书明,男,1960年3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宁县新庄镇兴户村七组。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619600305****。
凡向本院举报宋书明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宋书明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宋书明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4400元及利息。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 19119915595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甘1026执悬12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左维东与被执行人郑卫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郑卫杰故意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 ,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郑卫杰(曾用名郑伟峰),男,1979年3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正宁县周家镇芦家堡行政村二组。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519790318****。
凡向本院举报郑卫杰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郑卫杰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郑卫杰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50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 19119915595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甘1026执悬13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豆伟龙与被执行人李天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天福故意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 ,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天福,男,1994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重庆市开县临江镇三星村7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0023419940620****。
凡向本院举报李天福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李天福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李天福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11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18109347368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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