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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零容忍!康县法院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5-04-08 12:00 来源:康县人民法院

  家,理应是情感的绿洲,是疲惫灵魂得以栖息的圣地。然而,在某些角落,家庭暴力却如同肆虐的暴风,撕裂了这份宁静。近日,康县法院发出2025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家暴受害者撑起法律“保护伞”,以司法力量筑牢女性权益“防护墙”。

  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蒲某某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因申请人王某长期遭受被申请人蒲某某的辱骂、殴打,导致人身安全受到极大威胁,身心遭受严重创伤,故依法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审理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张瑶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审查程序,结合申请人提交的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在案证据,先后到辖区派出所、村委会调查走访,经多方核实,认定申请人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作出裁定。

  在送达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时,承办法官对被申请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详细阐述了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及责任,讲解了反家庭暴力法相关知识,劝导夫妻双方加强沟通交流,冷静处理家庭矛盾。同时承办法官积极协调派出所、村委会、妇联等部门共同监督执行,确保申请人的人身安全不再受到危害。

  法官提醒

  每个人的人身安全都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不容侵犯。遭遇家暴时,切勿怀着“家丑不可外扬,忍忍就过去”的心态,应及时报警和保留证据,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也可向妇联等相关组织求助,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今后,康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让更多的家庭远离暴力,迎接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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