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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调解员董成荣:累计化解基层纠纷500余件

2025-04-03 14:31 来源:陇南成县人民法院

  在鸡峰山下抛沙镇有一间“老董说事”工作室,主人便是成县法院特邀调解员董成荣。老董六十多岁,个头不高,声音洪亮,浑身散发着对生活的热爱。担任调解员5年来,以抛沙法庭为阵地,辐射全县,累计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被成县法院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牛尧村的刘某甲与其同胞兄弟刘某乙因地界问题产生纠纷,这一矛盾已持续多年。期间,村镇相关部门多次介入处理,却始终未能化解。无奈之下,刘某甲将刘某乙起诉至法庭。董成荣在接到分配的这起案件后,即刻会同抛沙法庭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争议地界展开勘验工作,随后又前往村委会,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在切实掌握案件实情后,董成荣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然而,由于刘某甲与刘某乙之间的矛盾积怨已深,对立情绪极为强烈,首次调解只能暂时告一段落。凭借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董成荣深知要彻底解决这起纠纷,必须深挖根源。他随即与工作人员再次深入调取地界划分的历史资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同时,董成荣主动找到刘氏兄弟的父亲,与其耐心沟通交流,试图从家庭亲情的角度探寻化解矛盾的突破口。在取得事实依据下,董成荣重新组织调解,从法律事实,再到手足亲情,以长者姿态对刘氏兄弟进行了训诫,告知继续僵持不仅会进一步损害兄弟情谊,还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在董成荣情与法的双重攻势下,刘氏兄弟终于有所触动,各自作出让步,最终达成和解。董成荣趁热打铁,在村干部见证下现场撒石灰,定地界,妥善化解了沉积数年矛盾,促进了邻里和谐,助推了乡风向善。

  “调好一件案子不容易!” 这是董成荣,一位普通调解员,发自肺腑的感慨。有人问董成荣你都是退休的年龄干调解工作这么认真,动力是什么?董成荣的回答简单而有力:“热爱”。他说:“我年轻时候从事多种职业,身边纠纷矛盾时有发生,没当调解员时候就被人请去处理过好多事情,看着双方握手言和,我就觉得自己的力气没白出”。现在老董在辖区、全县乃至全市都有一定影响力,凭借他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负责,很多人愿意说“有困难找老董”。

  两年前,未成年人小赵在父母离婚纠纷中,经法院调解由其母赵某抚养并承担抚养费,其父徐某不承担抚养费。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小赵的成长开销不断增加,生活成本也逐渐上升。赵某独自抚养小赵,经济压力愈发沉重。考虑到孩子的未来,赵某以小赵的名义,再次将徐某告上法庭,强烈要求徐某承担小赵的抚养费。在送达时徐某家人拒不认可,认为法院调解书已生效,双方再无瓜葛,而当事人徐某外地务工电话一直拒接,案件陷入僵局。董成荣接手小赵抚养费案后,通过微信向徐某说明法理。然而,徐某并未回应。鉴于徐某已再婚育子,董成荣又从为人父的角度,不厌其烦地发短信沟通。几日后的一个深夜,徐某来电坚称法院已处理,自己无需再担责。但董成荣认为这是案件转机,向徐某解释:无论孩子跟谁,父亲的责任无法改变;法律规定,抚养方因生活困难影响抚养时,另一方应承担抚养费;况且徐某收入高,更该照顾小赵。经董成荣大量细致工作,徐某最终同意支付小赵抚养费,并一直履行至今。在婚姻家庭案件里,调解人员不仅要懂法,更要重视血缘亲情。家庭是社会细胞,妥善解决家庭纠纷,才能有力推动社会稳定。

  董成荣常用一句俗语劝解矛盾双方当事人:长短是棍,轻重是理。基层纠纷往往实质标的不高,但受限于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对事情的认识发生偏执会导致矛盾的升级,如何拉近双方认知,需要调解员下足功夫。

  代某与赵某是同村村民,2024年赵某自建房屋需要工人,口头协议雇佣代某为小工,在作业工程中,代某不慎从楼梯摔落受伤住院,赵某承担了部分费用。出院后,因双方对事故责任、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未达成一致,代某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承担各项费用8万余元。案件转至调解员董成荣手中,在与赵某初步沟通中,赵某认为代某自己摔伤是意外,他不承担任何责任。董成荣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多次分别与双方沟通。他仔细核算相关花费,耐心讲解法律规定,促使赵某表态愿意承担医疗费,可这与代某的诉求仍存在较大差距。董成荣通过走访村民了解事发过程和双方性格,得知双方自小一起成长,关系较好。董成荣决定转变调解思路,从双方深厚的感情基础入手,打 “感情牌”。董成荣组织双方正面调解,诚恳地说道:“建房本是好事,可如今出了事,这肯定不是你们任何一方愿意看到的。我想着在我们共同努力下调解了事,不影响以后你们各自的生活生产,也为其他村民树立榜样,这就是我们的目的。”最后双方达成一致,赵某向代某承担各种费用2.6万元,当场履行6000元。至此,这场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双方多年的情谊也有望得以修复,村子里也恢复了往日的和谐氛围。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浪潮中,法院特邀调解员们以其独特的身份和专业技能,成为了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重要力量。以 “老董” 们为代表的特邀调解员,践行 “以人民为中心” 的司法理念。他们深入群众,倾听诉求,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凭借经验和洞察力梳理矛盾,制定可行调解方案,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司法效率,让公平正义更快惠及当事人,有力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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