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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款到手了 ,亲情不散场

2026-07-08 14:24 来源:庆阳政法

  一处祖宅,承载着家族的记忆。一笔补偿款,让亲人对簿公堂。如何在维系亲情纽带的情况下定纷止争,既考验法官的业务素养,更考验其司法智慧和群众工作能力。

  日前,一起因房屋征迁补偿款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在宁县人民法院“法庭+村委会”模式调解下,各方放下争执、握手言和。

  事儿还得从八年前说起。宁县某村一处住宅,在公路建设中被征用。

  该住宅系张某甲、张某戊等堂叔侄五人共有祖宅。为了4.4万元补偿款,几人吵的不可开交。

  在村委会协调下,张某甲等人达成分配协议,约定张某戊分得16000元,张某甲等其余四户各得7000元。

  为了便于领款,大家还商定,该笔补偿款到位后,由张某戊代为保管并分配,村委会全程监督。

  不久,补偿款如数打到了张某戊账户,其却迟迟未向其余四人兑付约定的款项。期间,争吵与隔阂,让张某戊与张某甲等人形同陌路。

  多次沟通无果后,张某甲等四人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张某戊诉至宁县人民法院。

  2026年5月,南义法庭受理案件后,当看到“祖宅”“补偿款”等字眼出现在诉状上,承办法官意识到,这个案子要处理的不仅仅是法律上的关系,更要修复好同宗亲属间血脉相连的亲情。

  摸清案件来龙去脉后,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法官没有简单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第一时间着手进行调解。

  法官联系了村干部和网格员,共同倾听当事人双方的诉求和苦衷,并从法理、情理、事理三个层面释法明理、耐心劝导。

  “当初大家都谈好了,协议也签了,堂叔他凭啥子不给分钱?”张某甲指出祖屋是曾祖父留下的,其有权利继承自己这一脉的份额。

  张某乙等人纷纷点头附和。

  “他们多年不在村里生活,老房子里里外外靠我一人打理。”张某戊流露出对老屋的不舍与眷恋,坦言其为照料祖宅付出了较多的心血,况且自己家庭遇到困难,亟需这笔款子应急。

  随后的调解中,法官搬出《民法典》,将其中关于共有财产继承的有关条文,掰开来又揉碎了反复讲解,明晰各人依法享有的继承份额,让双方明白“权利有依据、继承有规矩”。

  在村干部等人协助下,法官又从亲情伦理角度出发,引导叔侄双方细数张氏家族的艰辛过往,让他们在缅怀父辈中重拾久违的亲情。

  “打断骨头连着筋,你们的根还在这里,闹僵了,对谁都不好。” 看到气氛有所缓和,村干部不失时机地加了一把“火”。

  一次次推心置腹的沟通,一点点化解着彼此心中的芥蒂。横亘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坚冰,正在慢慢融化。

  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张某戊终于认识到自己独自占有补偿款确有不妥, 主动表态愿按照当初的协议履行义务。张某甲等人对张某戊为守护祖宅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认可,对其拖延补偿款分配的行为予以谅解。

  最终,双方在调解协议上郑重签字, 28000元补偿款也当庭顺利给付,案件圆满收官。

  至此 ,积压数年的矛盾,在众人的相视一笑中烟消云散。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宁县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调立审执访”五位一体闭环机制和“法庭+村委会”工作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生动实践。

  宁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强化基层法庭建设,以更贴心、更暖心、更用心的司法服务,让群众在“成本低、解纷快、无后患”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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