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钱就拘留 3名任性“老赖”终还钱
执行是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能否将案件执行完毕,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是执行干警的奋斗目标。9月13日,在中秋节来临之际,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执结3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17.47万元,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庆阳中院执行干警赴兰州执行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某、蒋某某、王某某三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执行干警先通话电话联系三案被执行人刘某某、蒋某某、王某某,开始三人均以无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随后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从情理、法理角度耐心去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案件开始有所突破,三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分别承诺于三日、五日筹款履行还款义务。
承诺期限到期后,三人均分文未还。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对三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及时通知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制作拘留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连夜送往兰州。9月13日,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成功将三人带到城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限他们当日必须履行全部款项,否则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三个被执行人在法律的威严下,终于放弃侥幸心理,积极筹措款项,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三起案件执行完毕。
庆阳两级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又灵活适用强制执行措施,彰显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多措并举,全力提升执行到位率和执行完毕率,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做出法院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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