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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小童触电受伤,谁之过?

2024-01-22 09:35 来源:两当法院

  近日,两当法院调解了一起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被电击受伤的赔偿纠纷案件。但是背后暴露出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值的大家警示和反思。

  2023年8月, 3岁的小男孩张某某在某广场玩耍时,触碰到外露灯饰电线头,导致其左小指被电击伤并伴随心肌损伤,经多方医治花费数万元。其监护人认为,事发地无任何警示牌及围栏,且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小孩电击受伤。多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其监护人遂将场所施工单位和管理者诉至两当法院,请求判令人身损害赔偿等费用。

  接收案件材料后,两当县法院加强诉讼指导,并联系县综治中心、县妇联进行会商研判和化解。立案登记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卷宗、电话联系等方式,充分了解案情和被告人家庭等情况后,结合情、理、法多次开展一对一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管理者和施工单位共同赔偿张某某部分损失并现场履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是每一个家庭和全社会的责任。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携带未成年人特别是幼童至公共场所活动时,应进行审慎有效的随身看护,远离危险区域,制止危险行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规范管理,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在危险区域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时消除危险或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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