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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17:41 来源:榆中县人民法院

  执行立案须知

  一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需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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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请或者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 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 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 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 属于受申请人民法院管辖。

  二、申请执行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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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一般应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再由一审案件承办人注明生效时间;

  2. 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3. 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副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及执行证书等;

  4. 申请执行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5. 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有效证明文件;

  6. 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者证件。

  三、管辖

  1.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的由一审人民法院管辖;

  2.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和公证债权文书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四、申请执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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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行政赔偿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天;

  3. 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为180天。前三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恢复执行须知

  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止、程序性终结后,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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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请恢复执行应出示身份证明(单位提交申请恢复执行时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作为权利义务承受人申请的,应提供相应证据,由法院依法变更申请执行人。

  2. 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申请书应准确填写原执行案号、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联系方式等。

  3. 明确提供被执行人现状及可供执行财产情况或线索。

  反映被执行人现状的材料包括:个人的户籍证明(或村委会证明)、现住址,单位(企业)当前基本的工商登记材料(反映当前的单位名称、住所地、负责人姓名等)。如申请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调取上述材料,可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执行风险须知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有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甚至根本不能实现。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执行实践中常见的风险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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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作为申请人有责任提交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状况,如不能提交,或者法院通过调查仍无法查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你将面临权利不能兑现的风险。若在执行时查明被执行人虽有财产,但不足以抵偿你的全部债权,将使你面临合法权利不能充分兑现的风险。

  2. 被执行财物不能处理的风险。如申请执行的标的物是依法不能由法院处分的物品(如违章建筑、违禁品、生活必需品等)或者不能流转的财产(如证照不全),最终可能导致你承受该财产不能变现的风险。

  3.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风险。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有可能导致法院无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或者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你有向法院提交被执行人确切住所信息的义务。

  4.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成立的风险。在执行中,如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异议成立,你会面临所申请执行的案件不能继续执行的风险。

  5. 多个债权人共同参与被执行财产分配的风险。如你申请强制执行的标的物变现后,有多个债权人同时主张参与财产分配,或者有一个(或以上)的债权人对你申请执行的标的物主张优先受偿权的,你会面临合法权益部分兑现或者不能兑现的风险。多份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劳动债权、国家税收等优先于一般债权受偿。

  6. 第三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有优先权的风险。对已被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担保物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你因此可能承担不能足额分配或者不能分配的风险。

  7. 被执行人在外地的风险。被执行人住所地不在本院辖区,除在审理过程中已对其在外地的财产进行了诉讼保全以外, 一般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执行或进行财产调查。

  8. 保全的风险。保全是有期限的,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由你承担。

  由于上述原因,人民法院经采取强制措施后案件仍无法执结,而您又不能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下落,法院将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或中止执行。您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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