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成县法院:刑事惩治有力度,附民调解有温度
近日,成县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对故意伤害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承办法官始终将调解贯穿于办案过程中,最终,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做到了案结事了。
案情介绍
2022年5月,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高某在工作单位值班室值班期间,因为琐事发生口角争执,在辱骂对方的过程中引发打架。李某手拿钢管对高某进行了殴打,致使高某受伤倒地。高某因伤住院17天,花去医疗费5千余元。经鉴定高某的伤为轻伤二级。高某向本院提起附民诉讼,主张李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共计5万余元。
庭前,承办法官就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多次组织调解,通过宣讲法律法规,让被告人及家属认识到被告人的行为给社会和被害人带来的危害和损失,纠正其承担了刑事责任就可免除民事赔偿的错误认识,促使被告人及其亲属自愿赔偿;通过细心释法说理,引导被害人从被告人实际赔偿能力出发,适当降低赔偿要求,使被害人的损失能得到及时赔偿。

在法官的积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高某各项损失共计30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得到了从轻处理,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寄语:
与他人产生矛盾纠纷时,应理性沟通解决,保持礼让谦和,不要逞一时口舌之快、拳脚之强,很多故意伤害的发生只是源于日常的口角纠纷。诉诸暴力不但不能解决争端,反而会激化矛盾,导致自己身陷囹圄,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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