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金塔法院1天成功调处23起涉农民工工资纠纷 瓜州法院执结1起被执行人身在国外的执行案件
酒泉两级法院按照省市委和上级法院“三抓三促”行动部署要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升各项工作质效,推动“三抓三促”行动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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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
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仅用一天时间,成功调处23起涉农民工工资纠纷。
2021年,柴某等23人跟随林某在其承包的多处工地务工,双方约定停工后全额支付劳动报酬。停工后,林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分别为23人出具工资单,载明所欠工资数额,并承诺当年付清,但因种种原因至今分文未付。柴某等23人便将林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欠薪。金塔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该系列案件后,对案件材料进行了简单梳理,发现该类案件标的额合计40余万元,且大部分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小,适用诉前调解,遂及时将该系列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室。诉前调解员收到案件后,高度重视,先联系林某了解了相关情况,林某称对金额及事实并无异议,但因资金周转困难付款仍需要一段时间。但原告要求立即支付欠薪,双方因付款时间无法达成一致,案件进展一度陷入僵局。后经调解员及时双向沟通,耐心向双方言明利害,全面释法析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林某承诺一个月内付清所有农民工工资。至此该系列案件顺利调解结案,做到了案结事了。
金塔县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扎实落实“三抓三促”部署要求,依法妥善处理涉“三农”纠纷,努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真正做到人民群众的需求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瓜州县法院
瓜州县人民法院南岔法庭认真落实“三抓三促”部署要求,积极发挥司法为民桥头堡作用,近日与辖区村组密切配合,细筛执行线索、穷尽执行手段,克服困难、多措并举,顺利执结一起被执行人身在国外的执行案件。

2018年,被告张某因种植需要,向原告李某赊购地膜、化肥等农资,并出具欠条一张。后因张某逾期未付款,李某将张某诉至法庭。经调解,张某应给付李某化肥款、违约金等共计1万元,但被告张某向李某还款500元后即下落不明。
后经法官多方调查,得知张某已于2019年前往中亚某国打工,至今未归。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近日前往张某户籍所在地村组,打听查找张某下落,并向村委会调查其家庭近况,综合评估张某的履行能力。后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法庭干警几经辗转后与张某妻子取得了联系,但其妻子对执行工作极度抗拒、拒不配合。面对此情况,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释法明理,详细阐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所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希望其尽快联系张某,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最终,被执行人张某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并在三日内将全部案件款付清,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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