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高台县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告(2023年第五期)
为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制裁规避执行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本院依法决定将2023年3月8日前未履行法律义务的下列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并予以公布:














(上述被执行人涉及的案件数为未结案件,案件实际标的以法院最终计算结果为准)
上列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同时决定对其限制高消费。限制高消费期间,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禁止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和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诚信系统记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限制。
本公告公布的同时纳入失信名单决定书及限制高消费令一并送达。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高消费,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或财产线索,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举报电话:0936-6635046。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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