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缓交诉讼费 助企纾困有温度
近日,山丹法院立案窗口在审查一中小企业起诉材料时,该公司表示因合同方违约,工程款迟迟不到位,导致经营困难,要起诉又无力承担诉讼费,企业陷入了困境。


经审查,张掖市某有限公司系一家中小企业,2016-2017年,该公司与中铁某公司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接中铁公司的施工项目。工程完工后,中铁某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全部工程款,故张掖市某有限公司将中铁某公司诉至山丹县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款。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该公司目前经营困难,无力交纳案件受理费,担心案件审理完毕后对方不能履行案款,遂向山丹县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的同时申请了诉前保全。
考虑到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立案庭积极向院领导请示报告,在严格审查材料的基础上,依法准予缓交诉讼费15万余元,并按照当事人的申请认真审核保全申请等相关材料,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书,冻结被告名下银行账户存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山丹法院将继续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落实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降低困难企业诉讼成本,让企业在诉讼中“轻装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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