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徽县法院:强制拘传老赖 结清两案欠款
岁末年关,执行人员一直在路上。近日,徽县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拘传措施,成功执结两起案件,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一: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15年9月,被告杨某某因经营挖机挖窖泥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程某某借款20000元,并书写借条一份,约定还款日期为2015年12月,逾期不还将其名下日本小松60挖机抵押给原告程某某。至起诉前原告多次催要借款,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并躲避原告,故此成诉。
案例二:被告刘某某雇佣被告朱某某从事运输垃圾业务。2021年9月13日,被告朱某某无证驾驶三轮汽车由栗川镇石沟村驶往伏家镇方向,行至栗川镇栗亭村将行人耿某某撞倒,造成原告耿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被告朱某某、刘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公司与原告耿某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此成诉。
在这两案的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但均不但拒不履行,而且无视法院依法多次传唤,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并将承办人的办公电话拉黑,导致其无法联系到本人。因此,承办人决定采取强制拘传措施。将其强制拘传到法院,讲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文书的严重后果,要求其必须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两案的被告均在强大的攻势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电话通知家人筹款,当场支付,该两案顺利执结。
温馨提醒:
临近春节假期,法官在此提醒广大被执行人切莫抱有侥幸心理,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安安稳稳过个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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