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秦安法院:手机窃财犯罪 法庭联合帮教
2022年12月1日,在秦安县人民法院莲花法庭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庭审活动,秦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张某兵盗窃案。
2020年2月被告张某兵在“知道”冯某红微信支付密码后,以各种理由向冯某红“借用”手机,先后多次通过冯某红的微信给自己的微信转账,转账金额20元至800元不等,直至被害人冯某红发现时,转账金额共计7000余元,冯某红当即报警。经庭审查明张某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钱财价值7000余元,法庭当庭宣判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
宣判后,主审法官与法庭法官联合进行以案释法思想帮教工作。鉴于张某兵家中母亲年迈,若案件不妥善处理,其母将无人照顾,在耐心安抚被害人冯某红的情绪后,法官对双方进行以案释法,明之以法,析之以理,力争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张某兵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错误与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一定悔过自新,赔偿了冯某红的经济损失并缴纳了罚金。冯某红也对张某兵行为给予了谅解,一起手机窃财犯罪案件顺利处理结束。
莲花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提醒大家在信息化时代不要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借于他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 2022-10-31秦安农商银行送锦旗为秦安法院工作点赞
- 2022-10-27天水秦安法院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 2022-10-26你以为注销个体工商户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吗?
- 2022-10-25恋爱期间共同按揭买房,分手了房子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