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山丹县法院:以物抵债巧执行 终本案件终执结
近日,经山丹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协调,以以物抵债的方式圆满执结三起已终本案件,执行到位案款50000元,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好评。
2019年至2021年期间,因被执行人李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规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马某某、王某某二人连续三年向山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干警多方查控,被执行人李某因关联案件较多,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经二申请执行人同意,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进入终本程序不等于案件终止,执行干警一直记挂着该案件,持续调查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状况。近日,承办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有一批白酒,为顺利执结案件,也为双方节约诉讼成本,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不懈努力,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一致意见,用白酒抵偿欠款27000元,余款由被执行人采取现金方式偿付。至此,被执行人拖欠二申请执行人案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结。
以物抵债可以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地处理案件,使得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尽快实现,实现最大化的“双赢”。在此次案件执行过程中,山丹法院执行法官灵活运用执行方法,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巧结三件已终本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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