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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东方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负债2676万元被拉黑并通告悬赏!还有他们……

22-06-07 17:33 来源: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编辑:靳佩佩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陇西县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甘肃东方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张卫东、张旭东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完全履行已生效的本院作出的(2020)甘11民初12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甘肃东方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南川开发区华泰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10271027316

  法定代表人:张卫东,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张卫东,男,1966年1月16日生,汉族,定西市安定区人,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正龙路粮库家属院,居民身份证号码622421196601160033。

  被执行人:张旭东,男,1972年10月13日生,汉族,定西市安定区人,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交通路254号,居民身份证号码622421197210130077。

  未履行标的额:2676万元。

  凡向本院举报并提供被执行人有本院尚未查明的财产线索,使得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将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赏。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

  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蓝法官0932-8236463蔺警官0932-8238669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2)甘0602执1300号

  本院在执行张会琴与吴国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吴国学未履行本院(2021)甘0602民初1309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且经本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对被执行人吴国学实施悬赏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国学,男,1971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启源路19号1栋3单元202室。身份证号:622301197101267479

  执行依据: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2021)甘0602民初1309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00000元及利息。

  任何公民在案件未结案前,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吴国学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吴国学实施有效控制的,给予2000元奖励;任何公民在案件未结案前,凡向本院举报提供被执行人吴国学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现金奖励。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员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935-6156238、18293520610

  特此公告。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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