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
(2018)甘0103执恢149号
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辉与被执行人孙长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孙长卿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使本案顺利执行,现申请执行人李辉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孙长卿,男,1980年3月21日出生,住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建新家园2号1206室。
身份证号:620302198003210814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孙长卿名下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执行到位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向线索举报人支付执行到位案款的20%作为奖励。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1-2584783
联系人:孙重喜、李玫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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