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清”行动再亮剑 渭源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村霸”案
9月30日上午,渭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被告人孟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至此,该院在办涉恶涉霸一审案件实现全部审结,“六清”行动“案件清结”阶段性任务圆满完成。
经审理查明,自2003年以来,被告人孟某某恃强凌弱、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其曾因故意犯罪依法被判处刑罚,又因违法行为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仍不思悔改,主观恶性较深,可酌情从重处罚。其多次随意辱骂、殴打、威胁群众及村镇干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综合考虑其犯罪性质、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渭源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紧扣“六清”总体目标,科学组织、狠抓落实,在案件审理、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方面持续发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9月30日,渭源法院共受理涉恶、涉霸、涉伞案件共计15案48人,判决15案48人,全部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案件清结任务全部完成。“黑财清底”方面,立执行案件18件,立案标的88.026万元,结案16件,执行到位标的82.395712万元,结案率88.89%,标的到位率93.6%。
下一步,渭源法院将继续按照“六清”行动要求,在“打财断血”工作上加大力度,运用线上线下联动等多种方式实现新突破,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着眼长效常治,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尽快转化为制度机制,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坚决打赢这场为期三年的收官战、决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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