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县法院公开宣判首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
9月27日,阿克塞县人民法院对阿克塞县首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对被告人王某红犯玩忽职守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红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长期从事公安工作,对辖区内较长时间内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应有起码的判断与认识,应根据犯罪线索,严格履行职责,使违法行为及犯罪分子及时受到法律追究。但王某红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明知涉黑涉恶团伙在辖区内故意毁坏财物、开设赌场犯罪,不依法履行自身职责,未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案件,使犯罪分子未及时受到刑事追诉,导致人民利益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开庭及宣判均采用互联网庭审方式进行,部分人大代表、被告人家属参与旁听。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年龄、身体等原因,法庭积极联系医疗保障车辆,保障庭审有序进行。
相关新闻
- 2020-09-29红古法院依法对乔某芳等二十九人诈骗、寻衅滋事案进行宣判
- 2020-09-29“线”场解决 矛盾纠纷天涯咫尺化玉帛
- 2020-09-29山丹法院快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09-29金塔县法院集中宣判2起涉黑“保护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