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法院依法对乔某芳等二十九人诈骗、寻衅滋事案进行宣判
2020年9月28日,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在兰州市监所管理支队科技法庭,对兰州“2.12”特大套路贷系列案分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杭州网贷公司王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隐瞒真相,诱使被害人签订“借贷”等相关协议,收取“砍头息”、逾期费等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后将所谓“债务”外包给云驰公司。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期间,云驰公司负责人江某、法定代表人王某刚承接杭州网贷公司催收业务后,明知所承接的催讨债务系“套路贷”诈骗犯罪的非法债务,仍会同云驰公司管理人员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乔某芳等人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予严惩。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红古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乔某芳等八人有期徒刑七年至四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程某黄等二十一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并对其中罪行较轻的三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因疫情影响,本次宣判采取现场和远程视频结合的方式进行,被告人家属等20余人旁听了宣判。
相关新闻
- 2020-09-29“线”场解决 矛盾纠纷天涯咫尺化玉帛
- 2020-09-29山丹法院快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09-29金塔县法院集中宣判2起涉黑“保护伞”案件
- 2020-09-28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兰州“2?12”特大套路贷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