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法院:善意执行彰显司法温情
近日,金塔县法院执行干警善意执行,顺利执结一件涉民生案件,彰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赢得群众好评。
2016年3月,王某与梁某签订向日葵收购协议,约定收购食葵籽,2016 年9月,梁某向王某交付食葵籽款,但王某未按约定时间给付种子款,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给付,梁某经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王某定于2019年12月15日前给付梁某葵花籽款3527元。到期后王某仍未按约履行且无法联系,梁某见索要无望,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王某因疫情影响,无法出门打工,暂无偿还能力,且王某又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到庭。执行干警驱车前往拘传,到庭后执行干警告知其本案执行标的较小且属涉民生执行案件,如不履行,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迫于司法强制措施的威慑及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重后果,王某见状立刻承诺打工一个月后给付全部案款,执行局干警充分考虑并结合当事人双方的意见,给予王某一个月宽限期,并责令其按约履行。宽限到期后,王某到庭按约兑现承诺并付清了全部案款,并感谢法院对其理解并给予宽容,梁某也感谢法院执行有力。
相关新闻
- 2020-09-04耍小聪明避执行 干警上门巧结案
- 2020-08-21这一次,被执行人自己没躲,藏的是奔驰车!
- 2020-08-20扫黑除恶 | 一封来自“兄弟法院”的感谢信
- 2020-08-14法官倾情调解 案件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