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谭某海等10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赌博一案公开宣判




为了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9月4 日上午,东乡县法院在第一审判法庭依法对被告人谭某海等10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赌博一案一审进行了公开宣判。10名被告人受到法律制裁,其中最高判刑20年。部分政法干警、辩护律师、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100多人旁听了宣判。





东乡县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3年以来,被告人谭某海在临夏市及周边地区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组织、纠集被告人谭某力、高某礼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协议,扣除“砍头息”,肆意认定违约,虚增借贷金额,被害人无力偿还时,以暴力相威胁并“介绍”关联人员转单平账,以贷还贷,不断垒高债务,大肆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渐形成了以谭某海为首,谭某力、高某礼为重要成员,马某忠、周某克、周某龙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东乡县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罚金缴纳、犯罪前科等综合考量,经合议庭评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被告人谭某海等10人判处一年五个月到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对10名被告人判处3000元至200000元不等的罚金,对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全部予以没收。



此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东乡县法院审理的第三起涉恶案件。此案的依法公开审理和宣判,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环境,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下一阶段,东乡县法院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按照“六清”要求,集中开展“案件清零,黑财清底”行动,彻底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摧毁其经济基础,奋力开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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