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近日,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姚某雇佣张某在其承包的新疆某一高速公路的项目工程提供劳务,双方约定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劳动报酬。但工程结束后,姚某以工程款未给付到位为由,迟迟未向张某结算劳务工资,张某经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姚某支付拖欠的劳务工资。
接到案件后,内官营法庭的办案法官了解到,被告姚某系本地人,经常在外地承包工程,遂通过电话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姚某表示,愿如数支付拖欠张某的工资,请求法庭组织双方调解,希望延缓支付,待尽快备足款项之后给付。法官经征求张某同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由被告姚某于2019年4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张某拖欠工资1562元的调解协议。
近年来,安定区人民法院坚持民事案件繁案快审、难案精审,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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