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案施策 三天巧结三案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成县法院民二庭及时转换思维、因案施策、多措并举,三日巧结三件民事案件,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案例一
原告刘某某诉被告梁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办案人员审查该案属于民政机关处理范畴,由于原、被告均属残疾人,办案法官没有机械地将案件移送行政机关,而是向院党组汇报情况,院党组指示积极与成县民政局协调,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问题。随后,办案人员多次到成县民政局积极协调,并与原、被告所在的村委会沟通。3月27日,在法院依法指导、民政局沟通协调、村委会全力配合下,当事人的纠纷得到解决,案件撤诉。同时,办案法官积极与成县民政局协调当事人的生活困难问题,最终成县民政局允诺在政策范围内对原、被告进行救助,当事人及村委会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谢。
案例二
原告李某某诉被告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办案人员及时通过微信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了解到被告身居外地,无法到成县法院开庭,但对其向原告借款的事实予以认可。由于案情简单明了、事实清楚,办案法官决定使用微信进行调解,通过对当事人讲法律、谈感情,被告承诺向原告分期还款,原告也同意被告分期还款并免除利息。办案人员当即制作调解书,并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案件经网上立案、微信调解,未开庭、不见面,原告收到调解书后感叹,“能在这么快的时间内结案,真是太神奇了。”
案例三
原告徐某诉被告彭某、丁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由于原告徐某与被告彭某均在四川,疫情期间无法到成县法院开庭,法庭决定延迟开庭。原告徐某、被告彭某回成县按规定隔离14天后,法庭于3月27日公开开庭,并于3月30日公开宣判。当事人对法院在疫情期间对他们的理解关怀表示感谢,并表示案件经过法庭的调解,缓和了三方当事人的矛盾,接下来被告将按照法律文书积极履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成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依据案件不同特点,做到个案精准施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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