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 润物无声——省法院行政庭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成效显著
2017年,省法院行政庭把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为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准确把握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注重加强涉民生类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妥善化解了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紧扣当事人实质诉求,依法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如高某某诉甘肃银监局、甘肃保监局、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等系列案。高某因在中行蓝馨花苑支行购买保险合同,投诉至甘肃银监局、甘肃保监局、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后高某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信息公开、撤销消费投诉答复等理由将四行政机关先后起诉三十余起。法官摒弃“就案办案”的传统思维,积极开展调研,深入细致地进行协调,多次协调处理双方争议,将保监会、保监局等对应的保险公司纳入协调范围,最终案件以原告与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而化解,高某撤回所有案件的起诉和上诉,使这一批行政案件得到了稳妥化解。
二是依法慎重处理涉及重大项目行政案件。如陈立华等84人诉西固区政府房屋征收系列案,涉及国家重点立项项目“宝兰客专”东川货运中心和兰州国际陆港建设项目,是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我省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建设,成为我省扩大大对外开放、服务国家向西战略的重要门户和平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陈立华等针对征收公告、信息公开、房屋征收决定等行政行政为提起200余件行政案件。为了依法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展,省法院行政庭积极开展协调工作,通过查看现场、座谈走该等方式,通过大量细致的协调工作,部分当事人与兰州市西固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达成安置补偿协议,部分当事人以达成庭外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和上诉,并给其他当事人形成了示范效应,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是积极总结重大群体性行政案件的协调化解经验。认真研究总结蔡明锡等1102人诉省政府、兰州市政府、城关区政府系列行政案件协调化解的经验,总结出行政案件“七步协调工作法”(即理清法律关系、寻找争议焦点、了解当事人实质诉求、实地走访调查、提出协调化解意向、联动化解、协商解决方案等七个步骤)。通过研究和总结协调经验,使得行政案件协调率有明显提高。如冯静雯等7人诉武威市人民政府、武威市体育局行政承诺案。因武威市人民政府未按照《武威市体育运动学校优秀毕业生安置办法》对其安置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庭法官通过运用“七步协调工作法”,行政机关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了安置,当事人撤回上诉和起诉,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四是树立“协调过程论”的思想,将行政案件协调贯穿行政案件全过程,使案件审理过程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全过程。如张尚元等人诉民勤县人民政府头行政给付案。张尚元等人因民勤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民勤县2013年草畜产业扶持政策》,向法院提起十余件行政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将协调化解贯彻案件审理全过程,耐心细致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政策和法律,增强他们对惠农性政策和行政诉讼法的理解。虽然该系列案件以判决方式结案,但涉案当事人大多服判息诉。
一年来,省法院行政庭通过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充分保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2017年审结二审行政案件609件,向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申请再审的106件,占17.7%,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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