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六个集体六名个人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
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201个集体、259名个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处、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永昌县人民法院河西堡人民法庭、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6个集体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马存智、马仲国、王新位、李兰、杨立国、赵新午6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坚定信念、服务大局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情系百姓、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勤勉敬业、秉公办案的职业精神,学习他们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优良作风,矢志不渝地为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而奋斗。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拼搏进取,全面推进执法办案、司法改革、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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