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鼎立信 >> 案件快报

温情调处涉农纠纷 精准司法护航农资市场

2026-10-30 11:08 来源:张掖民乐法院

  法治是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实保障。近日,民乐县法院新天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化肥买卖合同纠纷,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农资经营、农业生产的影响,以精准高效司法持续助力辖区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原告赵某为辖区长期经营农资销售的个体工商户,被告朱某为本地土地承包种植户。2023年至2024年期间,朱某因农业生产需要,多次在赵某处采购化肥,累计拖欠货款79100元,双方约定收货后两个月内结清款项。赵某按约足额供货后,受农作物市场行情波动影响,朱某收成收益不及预期、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支付货款。赵某多次催收未果,为保障自身正常经营资金回笼,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快速梳理案件事实、厘清争议脉络。考虑到本案属于涉农商事纠纷,事关农资经营主体权益与农业生产稳定,且双方以往合作基础良好,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难以实现债务实质清偿,还可能影响双方后续生产经营。为兼顾各方权益、稳妥化解矛盾,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耐心组织双方沟通协商。

  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倾听双方诉求与实际难处。原告赵某反映,农资销售行业垫资量大、回款周期长,欠款长期无法回笼,直接影响其向上游结算货款、维持正常经营。被告朱某如实说明自身困难,表示并非恶意拖欠货款,确系受市场因素影响导致短期资金压力较大。

  承办法官坚持法理情理相融,耐心向被告释明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及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同时劝导原告立足农业生产季节性、风险性特点,体谅种植户实际困境,合理包容适度履约方式。经过多轮细致疏导、双向协调,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朱某分期清偿全部化肥欠款79100元,既保障了农资经营主体合法债权,也为种植户缓解了阶段性资金压力。

  该案的妥善化解,是新天法庭立足基层司法职能、精准服务涉农市场的生动实践。针对农资购销、农产品交易、涉农欠款等涉农纠纷,新天法庭持续落实快立、快调、快审、快执办案模式,优先通过柔性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司法程序对农业生产、市场经营的不利影响,在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同时,全力稳主体、保经营、护民生,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新天法庭将持续聚焦涉农市场司法需求,立足辖区农业发展实际,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精准性、高效性,用心用情妥善审理各类涉农商事纠纷,持续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全力护航辖区农资市场平稳有序发展,为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本网原创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