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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前不履行,将拘留、追究刑责!

2026-10-26 15:03 来源:康乐县人民法院

  甘肃省康乐县人民法院预拘留公告

  为扎实推进金融风险化解工作,严厉整治金融领域失信行为,全力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及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等规定,本院现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对何建红等32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融还款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长期逃避、规避金融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布专项预拘留公告。

  本院郑重告诫:金融借款还款义务具有法定强制力,拒不履行金融债务、规避执行,严重妨害金融风险化解、破坏社会诚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上述被执行人须主动至本院执行局全额清偿全部金融借款,全面履行法律义务。

  逾期仍拒不履行、规避、抗拒执行的,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对隐匿、转移财产、恶意逃避执行,致使生效裁判无法执行、情节严重的,将坚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打击金融领域拒执犯罪。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本院执行局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本院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提供有效线索促成案件执结、助力金融风险化解的,按规定予以奖励。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893303604、18893303601

  康乐县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23日

  特别声明

  本次所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为2026年10月23日之前尚未履行义务或者未完全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如有关当事人对信息内容有异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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