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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这5男子规避执行“躲猫猫”,举报线索有奖

2026-10-08 10:41 来源:岷县法院

  定西市岷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小军与被执行人丁国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丁国俊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未按财产报告令申报财产,且规避执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丁国俊及其财产,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丁国俊,男,汉族,生于 1985 年 8 月 13 日,住甘 肃 省 岷 县 秦 许 乡 大 族 沟 村 二 社 , 身 份 证 号 码 :62242919850813****。

  未履行标的:36426 元及逾期利息。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丁国俊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或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使得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实现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悬赏金5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有关执行线索的,本院将对提供线索之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同时本院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9993200699

  联系人:宋法官

  岷县人民法院

  2026年9月30日

  定西市岷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候新芳与被执行人王茂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王茂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候新芳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茂成,男,汉族,1987年2月8日生,甘肃省岷县人,住岷县茶埠镇尹家村240号,身份证号:62242919870208****。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茂成下落及财产线索真实有效,并且根据该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后,申请执行人承诺向提供线索之人奖赏1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有关执行线索的,本院将对提供线索之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同时本院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9993200299

  联系人:郭法官

  岷县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9日

  定西市岷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岷县小军钢材经销部与被执行人临洮疆阳劳务有限公司、郝海清、庞俊刚、曹天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郝海清、庞俊刚、曹天生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未按财产报告令申报财产,且规避执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郝海清、庞俊刚、曹天生及其财产,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郝海清,男,1972 年 10 月 24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临洮县玉井镇录丰村郝家滩社 1 号,居民身份证号:62242719721024****。

  被执行人:庞俊刚,男,1977 年 1 月 2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临洮县南屏镇张家坪村张一社 10 号,居民身份证号:62242719770102****。

  被执行人:曹天生,男,1988 年 7 月 19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临洮县衙下集镇寺洼山村崖头李家村 36 号,居民身份证号:62242719880719****。

  未履行标的:153596 元及违约金。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郝海清、庞俊刚、曹天生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或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使得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实现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悬赏金5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有关执行线索的,本院将对提供线索之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同时本院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9993200699

  联系人:宋法官

  岷县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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