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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拖”到“付”,一纸“预拘留”文书破僵局

2026-09-16 09:39 来源: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法官,钱已经打到法院账户了,您看收到没有……”电话那头,是涉及多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嘉峪关市某公司,在预拘留决定书的威慑作用下,主动履行了多起案件的执行款。

  嘉峪关市某公司牵涉劳务合同、买卖合同等多起执行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全面开展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多次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反复释法说理,督促企业履行还款义务。面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该企业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消极应付,既不申报财产,也不筹措资金清偿债务,致使多起案件陷入停滞,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兑现。

  承办法官结合财产查控结果,全面研判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后认定,该企业具备一定履行能力,却主观上刻意消极对抗执行。单纯劝导已经难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如何才能既最大限度避免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引发对抗矛盾,又压紧压实企业的履行义务?承办法官决定打出《预拘留决定书》这记“警示重锤”,向该企业正式送达预拘留决定书,明确告知限期不履行将直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时叠加失信、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

  一纸预拘留决定书,打破了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清醒认识到,拒不履行不仅会导致人身自由受限,企业信用也将遭受重大损失。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后,企业态度发生明显转变,立即对接控股股东申请资金,多方筹措款项。一周内,该企业将多起案件的执行款一次性缴入法院执行专户,多名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以顺利兑现。

  预拘留决定书的核心作用不在于“拘”,而在于“警”,通过一份预警文书,既亮明法律惩戒底线、压紧偿债义务,又为被执行人留出悔过自省、筹措资金的窗口期,让执行工作既有惩戒力度,又不失司法温度。下一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刚柔并济的执行思路,善用预拘留、处罚等惩戒措施,教育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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