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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成功调解,督促多案履行

2026-08-31 17:03 来源:西和县法院

  8月29日,西和县人民法院洛峪法庭成功调处一起涉农买卖合同纠纷,并以此为契机督促被告履行其他已调解案件,取得一案化解、多案清零的良好效果。

  原告刘某与被告蔺某均为农业合作社经营者,被告同时还经营着一家涉农小微企业。双方长期保持着农产品买卖往来。受经营周转影响,被告未能按约定向原告结清货款,并出具欠条确认欠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经查,2025年至2026年期间,被告蔺某另有五起同类涉农买卖合同纠纷,标的均较小,累计金额4万余元。前述案件此前经先行调解、诉中调解均达成一致协议,唯独本案双方始终无法调和。原告坚持“货款拖欠太久,必须算清楚”,被告则称“不是恶意拖欠,确实是资金周转不开,没钱还”,尽管特邀调解员多次协调,缓解双方情绪,但未能促成一致意见,调解未果。

  基于当事人双方分歧较大的现状,承办法官以穿透式审判思维,主动深挖纠纷症结。法官了解到蔺某长期与县内一家大型企业合作,受上游企业回款滞后、市场行情波动影响,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及时结清货款,导致多笔小额债务出现逾期。案件调解期间,蔺某从上游企业得到一笔十几万元的回款,近期正逐笔清偿买卖合同欠款,可见其并非恶意逃债,而是受阶段性经营困境制约,短期偿债能力不足,同时,由于双方欠条中对利息的约定不明确,被告参照民间借贷标准计算利息,进一步加重被告还款压力,致使双方分歧较大。

  承办法官释明该案系买卖合同纠纷,不能直接适用民间借贷利息规则,依照买卖合同相关司法解释重新核算利息。引导原告体谅被告经营难处,督促被告蔺某抓住回款机会,主动承担履行责任,双方互谅互让,共解纠纷困局。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货款1.6万余元,剩余5000元于次日履行完毕,本案得到实质性化解。

  结合被告系列债务未履行的实际情况,法官以本案调解履约为抓手,督促其利用到账资金一并清偿全部关联债务,帮助其卸下债务包袱、恢复正常经营,实现了“审理一案、化解一串、治理一片”的良好成效。

  下一步,西和县人民法院将牢固树立调解优先、源头治理理念,持续做实民商事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以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用高质量司法护航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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