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这2男子,7日内再不履行将拘留
临夏州积石山县人民法院预拘留公告
(2026年第一期)
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法律尊严,加大执行和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恶意逃避和抗拒执行行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相关要求,现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且长期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张巨仓、王生才发出预拘留公告。本院正告预拘留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须主动向本院执行庭(局)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其行为若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执行庭(局)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本院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执行线索举报电话:18393068583

被执行人:张巨仓
公民身份证号码:622927198405206019
案由:劳务合同
执行案号:(2024)甘2927执530号
执行标的:114980元

被执行人:王生才
公民身份证号码:622927197405212510
案由:追索劳动报酬
执行案号:(2026)甘2927执244号
执行标的:40210元
积石山县人民法院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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