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甘肃这8人已履行案款
甘肃省永昌县人民法院
关于对已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的公告
为助推诚信社会体系建设,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本院决定对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停止信用惩戒,对其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进行屏蔽,对其信用进行修复并予以公告。
以下5名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或者部分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对以下被执行人的信用予以修复,并解除对其采取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法官提醒
诚信是做人之本,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待物莫如诚,诚真天下行。法之温情是给予守法者,法之力量是打击违法者。心向阳,诚以待人对事,凡事皆易。
特此公告。
永昌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永登县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对
部分被执行人预拘留措施的公告
为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永登法院于2026年7月16日发布预拘留被执行人苏栋桂的公告,执行案号:(2026)甘0121执630号。公告期间,被执行人苏冻桂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案件执行完毕。现从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撤销,相关强制执行措施均予以解除。
永登县人民法院郑重告诫其余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打消侥幸心理,主动履行法律确定义务。如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我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永登县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对
部分被执行人预拘留措施的公告
为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永登法院于2026年7月16日发布预拘留被执行人鲁连彪的公告,执行案号:(2026)甘0121执841号。公告期间,被执行人鲁连彪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案件执行完毕。现从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撤销,相关强制执行措施均予以解除。
永登县人民法院郑重告诫其余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打消侥幸心理,主动履行法律确定义务。如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我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甘肃省康乐县人民法院
撤销失信公告
本院于2026年1月5日在康乐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陇原风暴·蓝川利剑”执行行动第十二期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名单,其中(2025)甘2922执943号案件被执行人马俊德于2026年7月17日主动缴纳了全部案款,该案件执行完毕,本院决定撤销对马俊德的失信公告。
感谢社会各界对康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康乐县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2日
- 2026-07-27甘肃这5人已履行,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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