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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薛惠琴已全部履行案款

2026-07-06 15:46 来源:渭源法院

  渭源县人民法院关于薛惠琴履行义务的公告

  我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姜某某与被执行人薛惠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于2026年6月24日对被执行人薛惠琴发布预拘留公告。2026年6月30日,被执行人薛惠琴缴纳了全部执行案款。现对被执行人薛惠琴预拘留公告予以撤销,不再对其进行拘留。

渭源县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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