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元赔偿款背后的最优解:西峰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调解书写双赢答案
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在党的领导下社会治理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宝贵历史经验,是推动中国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基本国情与现代法治体系、社会治理体系相融相通的实践经验,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不同领域的生动体现和运用,具有强大的生命活力和实践意义,本质上同根同源、一脉相承。
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诞生地和发源地人民法院,近年来,庆阳两级法院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殷殷嘱托,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赓续南梁精神红色血脉,将“一刻也不离开群众”为民理念贯穿到审判事业各方面全过程,积极投入到社会治理大格局中,扛起传承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使命担当。市中院微信公众号持续推出《“枫桥”遇见“马锡五”典型案例》栏目,共同见证庆阳法院传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路径、新方法、新举措。
“真没想到法院能这么快帮我拿到救命钱,娃的学费有着落了,我能挺直腰杆回老家了!”攥着刚到手的8万元赔偿款,郑某某声音哽咽。而另一边,甘肃某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也松了口气:“多亏法官调解,既保住了企业名声,还让我们学会规范用工,这官司打得值!”近日,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深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劳动关系确认及赔偿纠纷案件。这场看似“零和博弈”的纠纷,通过司法智慧转化为劳企共赢的“最优解”。
跨省维权陷僵局:一纸裁决难解“急难愁盼”
2024年3月,在庆阳某工地务工的郑某某因工伤致残,劳务分包方仅支付医疗费用后便推诿责任。面对后续治疗费用与生活困境,这位四川籍女工踏上维权之路。虽经劳动仲裁裁决确认其与总承包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企业坚持提起诉讼,案件陷入“确认之诉”与“赔偿诉求”交织的复杂局面。庭审中,郑某某委托代理人到庭应诉,但其“不仅要确认关系,更要拿到救命钱”的核心诉求,却因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抗辩悬而未决。
一通电话听心声:法官架起“民心桥”
“法官,我现在没办法出去打工,家里孩子还等着用钱……”主审法官王倩拨通的这通电话,成为破解僵局的关键转折。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王倩深入梳理争议焦点后发现,该案涉及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核心问题,且证据收集难、责任认定复杂。为深入了解当事人诉求,王倩直接致电郑某某。
电话那头,郑某某袒露心声:她渴求的并非仅仅是一纸劳动关系确认,更迫切需要的是拿到应有的赔偿,以缓解伤病带来的经济压力,支撑日后生活。了解到郑某某因伤致贫、急需资金的困境后,审判团队一边梳理用工台账、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夯实事实劳动关系法律基础;一面搭建“法院—企业—劳动者”三方对话平台,将调解重心从“程序对抗”转向“实质解纷”。
暖心调解破坚冰:法理与情理间的“最优解”
调解初期,双方诉求差距悬殊。郑某某坚持“12万元当场支付”的底线,建设有限公司经多层协商仅同意支付6万元。面对这种困局,审判团队采用了“背对背调解+阶梯式方案”策略。对于企业,向其释明《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类案判决警示法律风险,更以“企业社会责任与商誉价值”为切入点,引导其算清“诉讼成本账”“长远发展账”;对于郑某某,为其疏导焦虑情绪,并细化赔偿计算标准。经过多次协商,甘肃某建设有限公司当场支付8万元赔偿款,郑某某自愿放弃其他诉求。
案件调解成功的次日,甘肃某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专程送来“公正司法护民生 倾情调解促和谐”锦旗。这场看似“双输”的纠纷,在法官的专业调解下实现了“双赢”。此次调解成功,彰显了法律温情与威严并存的力量,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促进了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定社会秩序注入了法治能量。相信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每一位劳动者的权益都能得到坚实保障,每一家企业都能在合规轨道上稳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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