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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茂荣等5人,请4月15日前履行!

2025-04-07 09:42 来源:漳县法院

  定西漳县法院关于对陈茂荣等5名被执行人预拘留的公告

  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陈茂荣等5名拒不按财产报告令申报财产、拒不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且长期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再次敦促以下5名被执行人于2025年4月15日之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实施司法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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