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内不履行,将拘留!天水市甘谷县法院发布预拘留公告
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营造诚信社会环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且长期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泽石等5人发出预拘留公告,再次敦促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到庭进行和解。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对其进行联合信用惩戒并实施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甘谷县人民法院
2025年2月8日
附: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王泽石
居民身份证号码:6205231989xxxx2299
住址:甘肃省甘谷县六峰镇在城王村
执行依据:(2023)甘0523民初1184号民事调解书

被执行人:石旭杰
居民身份证号码:6205231985xxxx0892
住址:甘肃省甘谷县盘安镇东坪村
执行依据:(2022)甘0523民初276号民事调解书

被执行人:巩周明
居民身份证号码:6205231969xxxx2339
住址:甘肃省甘谷县六峰镇石滩村六组文家滩
执行依据:(2023)甘0523民初1339号民事调解书

被执行人:赵世梅
居民身份证号码:6205231976xxxx0026
住址:甘肃省甘谷县大像山镇西关马家庄坛西巷
执行依据:(2022)甘0523民初2628号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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