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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山丹法院:垫付工资引纠纷 温情调解化干戈

2026-07-08 15:56 来源:山丹县人民法院

  近日,山丹法院在一次民间借贷案件调解中成功化解了两起纠纷。承办法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跳出“一案一办”的机械思路,将两起交叉债权一并纳入调解方案,实现“一次调解、两案清结”,从源头避免了衍生诉讼和执行案件。

  原告系某矿区区长,被告为矿区职工。此前,因第三方拖欠职工工资,原告为了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稳定队伍秩序,主动拿出个人资金,为包括被告在内的多名职工垫付了欠付工资。为明确权责,双方事前达成口头约定:被告工资卡暂交由矿区办公室统一保管,待第三方补发工资到账后,直接划转对应金额冲抵原告的垫资款。后第三方将欠薪足额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后,被告却违背约定,擅自将卡内到账工资全部转出,经原告多次催要始终拒不返还,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梳理发现,原、被告此前还存在另一起民事纠纷,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原告需向被告支付相应案款。二人实际上互为债权债务人,双重纠纷交织叠加,导致双方对立情绪激烈,矛盾化解难度较大。如果简单一判了之,不仅无法彻底厘清双方权责,还可能引发新的诉讼、强制执行等衍生案件。

  为实质性、一站式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立足案件事实,逐笔核对涉案资金来源、核算往来账目、厘清款项去向,精准锁定垫付金额与双方债权债务明细,确保案件事实清晰、数据准确。在调解工作中,法官坚持法理阐释与情理疏导双向发力,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双方合法的口头约定具备法律效力,原告主动垫付工资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善意行为,被告拒不返还垫付款项,既违背诚实守信基本原则,也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法官结合双方同事的特殊身份,耐心开展情理疏导,劝说双方摒弃对立心态,理性处理经济纠纷,维系良好的工作关系。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自愿将另案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债务在本案款项中直接抵扣,被告主动放弃另案强制执行权利。至此,两起交织的民事纠纷得以一次性圆满化解。

  该案的妥善处置,既依法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充分彰显了司法公正与温情,也高效盘活涉案纠纷、节约司法资源,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下一步,山丹法院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多元调解、实质性化解纠纷理念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以柔性司法方式高效化解各类民间纠纷,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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