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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这6人注意,4月15日前不履行将拘留!

2026-04-02 18:16 来源:渭源法院

  定西市渭源县人民法院预拘留公告

  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李海青、党建红、张小军、朱玉琴、裴素芳、贾美龙6名拒不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且长期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再次敦促上述6名被执行人于2026年4月15日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实施司法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渭源县人民法院

  2026年3月31日

  被执行人:李海青

  身份证号:62262119990716XXXX

  执行案号:(2026)甘1123执186号

  涉案金额:60000元

  案由:离婚纠纷

  住址:甘肃省渭源县莲峰镇岔口村去道社

  被执行人:党建红

  身份证号:62242619881021XXXX

  执行案号:(2026)甘1123执恢6号

  涉案金额:17120.39元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住址:甘肃省渭源县田家河乡西沟村曹演社59号

  被执行人:张小军

  身份证号:62242619910803XXXX

  执行案号:(2026)甘1123执恢6号

  涉案金额:17120.39元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住址:甘肃省渭源县田家河乡西沟村塔庄河社46号

  被执行人:朱玉琴

  身份证号:62242619780515XXXX

  执行案号:(2026)甘1123执46号

  涉案金额:85457.84元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住址:甘肃省渭源县会川镇南沟村下牧社

  被执行人:裴素芳

  身份证号:62242619630305XXXX

  执行案号:(2026)甘1123执126号

  涉案金额:180944.99元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住址:甘肃省渭源县会川镇东关村六社

  被执行人:贾美龙

  身份证号:62242619651115XXXX

  执行案号:(2026)甘1123执126号

  涉案金额:180944.99元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住址:甘肃省渭源县会川镇东关村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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