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甘肃法院全网征集这2男1女线索
庆阳市合水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甘1024执悬8号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明诚与被执行人王灵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灵彩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杨明诚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灵彩,女,1967年10月7日出生,汉族,住合水县肖咀镇梅家寨子行政村河西自然村,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419671007****。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灵彩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其实施拘留的,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举报被执行人王灵彩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57344元。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934-8518838 18109340758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武威市民勤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志珍与被执行人丁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丁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张志珍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姓名:丁元
身份证号码:62232219850521****
户籍登记地:甘肃省民勤县三雷镇东街十七号楼332号
执行依据:(2025)甘0621民初1586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额:33952元
1.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丁元具体下落并能使法院对其实施有效控制的,对举报人奖励500元;
2.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丁元藏匿、转移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2%。
联系人:张法官
举报电话:0935-4126370
地址:甘肃省民勤县三雷镇薛百路41号(民勤县人民法院)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为止。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注:1.严禁举报人使用不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2.多名举报人就同一线索举报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且举报信息详实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白银市会宁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6)甘0422执悬8号
本院在执行涉及被执行人李国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李国鹏故意规避执行,致使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五)项之规定,悬赏如下:
被执行人:李国鹏,男,1996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会宁县八里湾乡大水村大水社21号。现住会宁县会师镇滨河西路皇城1号住宅小区15幢11层2-1102室。
公民身份证号码:62042219961024XXXX

执行依据:(2025)甘0421民初3482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案号:(2026)甘0422执169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9839元。
悬赏期限:3个月。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国鹏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的或者举报被执行人李国鹏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予以1000元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994356488、1813998285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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