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鼎立信 >> 专家解读

普法讲堂丨考编出成绩后,机构要求补缴培训费,合法吗?

2025-05-26 15:20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普法讲堂丨考编出成绩后,机构要求补缴培训费,合法吗?

与培训机构

  签订考编培训协议

  成绩出来后

  机构根据学员成绩

  要求学员以更高价格条款补缴培训费

  法院怎样处理?

  请和鹏法君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田某报名了A考试培训机构的培训“保编班”,支付学费29800元,并签订了培训协议书。田某拟考取的岗位分为量化分排名和总成绩排名,其中量化分是指根据考生个人档案计算出的分数,与文化考试分分别占比6:4计算总分予以排名,最终以总成绩排名决定是否录取。

  A机构与田某签订的协议约定“保编班”分为“状元协议”和“非状元协议”。第一条约定,量化分排名位于前3名(包含第3名)适用“状元协议”,费用29800元,量化分排名位于第4名以后的适用“非状元协议”,费用39800元;第五条约定,量化分排名在编制名额范围外的适用“非状元协议”。

  2022年9月,田某参加考试,该岗位编制名额为2人,田某考试总成绩排名为该岗位第2名,顺利被录取。但田某的量化分排名为第3名,在2人的编制名额范围外,A机构认为田某应按照第五条约定适用“非状元协议”,因此需要补缴1万元的培训费。

  田某认为,报名时A机构仅告知其“保编班”费用为29800元,未说明考取后需要补缴费用。同时,他认为协议中的条款互相矛盾,因此,田某拒绝补缴培训费。因协商无果,A机构将田某诉至法院,要求田某补缴培训费1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

  法院审理

  本案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田某应适用“状元协议”还是“非状元协议”条款。

  本案协议系A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一方面,A机构在收到田某缴纳29800元并与其签订协议时,并未事先告知后续还需根据其录用情况补交培训费,应视为双方已经就费用达成一致。A机构事后根据其提供的合同格式条款主张田某须按合同补缴费用,实际上是加重了田某的责任,该条款属于与田某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但该条款事先并未向田某提示说明,依法不成为合同条款,A机构无权在得知田某的录取情况后要求其补缴培训费。

  另一方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合同存在两条相互矛盾的格式条款时,应当采信对格式条款制作人不利的条款。本案中,合同第一条与第五条中“状元协议班”适用条件存在相互矛盾,根据不同条款解释,田某适用的协议与费用也不同。因此本案即使认定第五条为合同有效条款,也应采信对A机构不利的条款解释,即田某适用“状元协议”,培训费为29800元。

  综上,对A机构主张田某补缴培训费用10000元以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该判决已生效。

  鹏法君说法

  当前,考公考编热度居高不下,为了增加考试成功率,许多考生会选择报名参加培训机构辅导班。实践中,培训机构提供的教育培训合同中通常为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大部分是对培训机构有利的约定。这类格式条款往往隐藏在长篇的合同中,消费者很难察觉。我国民法典规定,对于免除或者减轻服务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对消费者进行提示说明;同时,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本案中,A机构规定了两条相互矛盾的格式条款,法院作出了不利于A机构的解释,认定田某适用价格较低的“状元协议”。

  鹏法君提醒,教育培训机构应规范自身经营,在制定合同时遵循公平原则,为消费者提供有质量的培训服务,树立自身的品牌口碑,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或误导学员。消费者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经营状态较为稳定的教育培训机构,并签订书面培训合同,全面了解合同关于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授课质量、收费标准、退费标准等事项的约定,同时注意保存合同文本、缴费票据、沟通信息等相关证据,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本网原创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