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起纠纷 高效调解促双赢
为积极践行“调解优先”工作理念,把抓前端、治未病工作落到实处,近日,会宁县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成功化解因一起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2023年原告杨某某一直给被告会宁县某公司拉运砂石料,截止2023年10月14日,被告共欠原告砂石料款14000元,原告催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为减轻企业诉累,及时化解涉企纠纷,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了解买卖合同内容以及相关证据,并积极询问原、被告是否同意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深入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想法,积极引导当事人消除对立,化解矛盾,从双方合作初心及化解纠纷的目的出发,为双方分析利弊,细致耐心地给被告释理说法,告知其不支付所欠货款的法律后果,同时劝说原告体谅被告的难处,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和协调下,双方表示能够互相理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署10000元购物卡抵账协议,剩余4000元被告当场给付,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承办法官在审判过程中,通过积极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解决纠纷,缩短了案件审理时长,减轻当事人诉累,既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提升了办案效率。下一步,会宁县法院将继续以实现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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