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在同一小区盗窃摩托车被判刑
近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人连续两天在同一小区盗窃三辆摩托车的案件。2024年1月7日至1月8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张某在秦州区某小区采取破坏车锁的方式分别盗得两轮摩托车3辆。1月8日上午10时许,被害人发现车辆被盗后报警,民警出警后将正在拆解被盗摩托车的张某抓获,查获被盗摩托车并发还失主,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盗窃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采取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应从重处罚,但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被盗财物均已追回,且经司法矫正机关审前社会调查同意对其社区矫正,故可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近年来盗窃电动车、摩托车的案件时有发生,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发现,大部分案件的失主均是因为停车不上锁或者未将车辆停放在统一管理的地方,才给了盗贼可乘之机,造成财产损失。法官在此提醒广大车主,要妥善保管好财物,提高防盗意识,文明规范停车,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监控或统一管理的安全地点,如发现车辆被盗,应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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