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以火锅店不“火”为由 拖欠员工工资,一看要被拘留立马履行
“老板拖欠了我7年的工资,终于要回来了,感谢法官!”杨某从法院领到执行款时,对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
2018年11月,吴某在陇西县经营一家火锅店,开业初,吴某特聘家在外地的农村小伙杨某为店长,主要负责店面的筹备和经营,约定月薪11000元,外加伙食补助。约定好工资待遇后,杨某按吴某要求开始工作,杨某在吴某经营的火锅店工作两个月20天。期间,吴某以火锅店生意不好等理由仅支付杨某2000元工资,其余工资向杨某出具了20000元的欠条,并约定2019年2月28日前全部付清。到期后,杨某多次向吴某催要,但吴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2019年4月16日杨某诉至法院,要求吴某支付工资20000元。2019年5月29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吴某拖欠杨某劳务费20000元,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余款10000元于2019年7月30日前全部付清。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吴某在支付了杨某2000元后,拒不支付剩余执行款,且外出不知去向,致执行工作受阻。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裁定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执行干警一直未放弃寻找杨某及其财产线索。全国法院“终本出清”和全省法院执行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该案作为涉民生小标的案件被核查出来,执行人员多次联系吴某未果。直到今年8月,法官多方掌握吴某行踪后电话敦促其到庭。吴某到庭后,面对将被拘留的不利法律后果,当即支付17000元,其余1000元杨某予以减免。
陇西县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执行攻坚月”和执行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执行”活动以来,重点针对工程建设、加工业制造、新就业形态等重点领域涉农民工生产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劳务合同纠纷、工伤保险赔偿等民生案件开展核查和强制执行。通过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执行举措,有效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共执结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85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130.7万元,有力惩戒震慑了一批恶意欠薪的“老赖”,切实维护了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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