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能要回来吗?
情侣恋爱生活期间互相有转账记录、花费,分手后女方起诉男方要求返还借款,对此,男方只承认部分为借款,那么,其他大额钱款该如何认定呢?近日,秦州区法院皂郊法庭就审理了一起因恋爱期间的转账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诉称,原、被告原系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内,被告以买车为由多次向原告借款,经原告核算,被告仍欠原告借款47000元。二人之间除借款外仍有其他转账。后二人分开,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借款无果遂起诉。调解过程中,被告辩称,原告向其出借部分款项是事实,但自己也向原告进行了转账,恋爱期间也支出了部分金额,所以并没有原告诉称的那么多。法庭在查看了双方的证据后,逐笔就转账金额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和核算,最终理清了双方的借款、赠与、花费关系,双方一致确定了借款金额。后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今年年底之前向原告支付借款3万元。
因恋爱关系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存在双方互相转账、赠与、消费等情况,且来往金额较为频繁,部分金额难以认定,最后分手时难免对簿公堂。法官提醒,恋爱期间对于大额转账及支出最好列明用途,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利益受损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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